当前位置:首页 >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 信息公开专栏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南京市交通局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市政府网站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本单位网站www.ccstencil.com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王芳,电话:83194393。
一、概 述
2009年,南京市交通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成效。一年来,南京市交通局围绕信息公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了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成立了南京市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并根据工作实际将主要内容逐一分解到各相关处室和责任人。为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我局严格落实工作制度,做到管理规范,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有章可循。主动公开各种工作动态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
加大政务公开透明度,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及时更新我局网站的政务公开及办事指南等内容,梳理了包括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行政执法等公示明细,对公众明确了单位职能、处室职责等信息。做到了信息分门别类,方便公众查阅。同时,我局严格要求办事人员按照公务员行为规范约束自己,塑造公开、透明、廉洁的阳光窗口形象。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等相关配套表格、快捷查询申请回复,以及设立意见箱等服务,切实体现服务为民的宗旨。截至2009年12月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数量虽然较少,但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三)强化行政监督,切实增强公开效果
2009年,我局各业务处室均能依法履行各自职责,严格按照法律办事。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对来自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我局都非常重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抓好整改。对此,我局通过96196交通服务热线随时接受各界监督、投诉、咨询。截至目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未出现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到2009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9条。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政策法规类信息3条,本单位规范性文件2条,行政许可25条,行政处罚244条,行政征收7条,行政强制21条,其他行政行为27条,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网站上及时更新各类信息,同时向各级档案馆送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www.ccstencil.com“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共7件,意见箱意见2件,没有受理和回复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数量虽然不多,但依然体现了公正、公开、规范的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对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未出现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我局没有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合理。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9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上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意识还需不断提高;内容还需进一步拓展;公开的及时性还需进一步强化。结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在今后的政府公开信息工作中将进一步改进:
一是提高信息公开意识。从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思想入手,通过加大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深化相关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真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促进政治民主、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作用。
二是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更新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三是完善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受理反馈、内容审查、更新维护等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不涉密、不泄密。